明代为了方便统治全国,运输物资、传达消息,在主要交通干道上设有驿站和投递铺。
明制六十里一驿,十里一铺。一旦有紧急消息需要传递,便让铺兵日夜不休,第次传递。
按照规定,凡递送紧急公文,依照古法,一昼夜按一百刻计算,规定每三刻行一铺,一昼夜须行三百里。但遇“公文到铺,不问角数多少,须要随即递送,无分昼夜”。夜鸣铃走递,至前铺,交收于圆历上,附写到铺时刻,以凭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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