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是处理掉了这些恼人的管事,然后把权力下放到工人阶级,让他们自己选举出自己的各自的领导。为了图省事,陈应直接把金矿管理层分为四个级别。最高级为经理,经理有两个副手,分别掌握财物和人事,然后再设六个坑道的大队长,每个大队长下辖十数个小队。小队长直接管理个人。
当陈应宣布,在他们原来的伙食标准基本上,他们每一个工匠每天的粮食定量是每人三升,每个月不低于三次吃肉,每次不得少于每人半斤标准。当然,最重要的是,陈应给他们开工钱,当然这个工钱的数量肯定不高,不过却是比种地要多。就按照陈应府府邸上的标准,普通矿工每月一贯钱,小队长一贯两百钱。大队长一贯五百钱。至于副经理则两贯,而经理则三贯钱。
虽然说一贯钱不多,却可以买十石粮食。几乎是他们一个吃上一年,哪怕最普通的矿工一年也可以收入一百余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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