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五接到在警察署朋友的电话,说是让他出钱赔偿受伤记者。同时表示如果肯出这笔钱,那么至少在此事上,不会追究他的责任。
目前形势就是如此,真要是认真追究起来,警察有一千条理由让项家人进去接受审讯。自己虽然有一点影响力,可是在这个当口,没人敢出面说情。明知道是敲竹杠,可钱该出还是要出。警察署朋友开出的价码实在太高,1000万港币。受伤的记者也才五个人,居然要1000万;难道这帮老外的身体是金子做的。
可是项五还真不敢拒绝,即使知道里边有猫腻,也不敢多说什么。毕竟事情是他属下惹的,作为大佬肯定要承担相应责任。而且总督府和警察署已经三令五申,这个期间绝对不能出现一点问题。现在弄成这样,同公然叫板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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