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随时会被屏蔽无法访问,请下载APP继续阅读。APP内容更加精彩,期待你的到来。点击确认开始下载。

卡夜阁 > > 重生香江之大亨成长 > 第五百九十六章 丁权问题

第五百九十六章 丁权问题(3 / 4)

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香江原居民。

每人可一生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每层面积不超过65平米的丁屋,无需向政府缴付地价。修建丁屋的权利就是丁权。

1972年11月29日,新界民政署长的黎敦义在向立法局宣布丁屋政策时,已强调丁屋只是一项中短期措施。目的是希望藉兴建丁屋,让原居民获得环境较佳的居所,反映丁屋只是临时的恩恤政策,并无承认原居民拥有特权。

请输入验证码验证才可阅读后面加密内容:

验证码验证正确才能显示加密内容!

1次验证码通过可以阅读10页面

如果您是使用浏览器的阅读(转码)模式请退出阅读(转码)模式才能通过验证码验证!

使用验证码验证主要是防止机器人爬取及浏览器转码为您的阅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