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人,但这主唆者,看得法律甚轻,居心太狠,要害尽忠良,方得称心。据臣愚见:其状定必朝内奸臣所做的事情。此等奸佞,全不顾名节,只贪财帛。李沈氏虽不认识朝内大臣,然只用了财帛,不结识也可结识了。”国丈当时浑身流汗,暗恨包黑贼当驾前挑起老夫的心病,巴不得君王不再询问,立即退朝散去。
岂知君王偏偏不会得国丈之意,即道:“包卿,既知朝内大臣主笔,可知何人?”包公又奏道:“此状词是一品大臣,权势很重的御戚所写。”国丈欲待插言辩驳,又因涉及自己,多有不便;欲待不言,又怕这包黑说出他事来,实是进退两难,懊悔错干此事。君王听了包公说到朝内一品大臣,又是御戚,心中岂不明白!倘或被他说出来,朕亦无法处分,不如及早收场为是。因道:“包卿,朕思主唆之人,非是正案所关者,卿不须多究了。”包公也猜得君王之意,定碍国丈之故,只得做个人情,称言:“领旨。”当下退朝。
不知如何审办**,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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