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们议论纷纷,不得通倭是大明的政治正确,尤其是到了东南倭患后,通倭就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陆光祖说的长崎旧案,只是其中一份关键证据,是将其他证据变成证据链、变成铁证的关键证据,既然他敢在大朝会说这件事,就表示掌握了充足的证据,不是在冤枉好人。
但大明的通倭,其实也是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若是真的论通倭,册封了倭国室町幕府,并且准许室町幕府朝贡的成祖文皇帝,算不算通倭?徐渭、孙克毅、麻锦,人就在倭国,算不算通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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