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南满,即日俄战争后双方签订的《朴茨茅斯条约》,以长春为界,分为“南满”、“北满”两个势力范围,日本占据南满,并继承了沙俄在东北南部的所有利益,至此该片土地一直被殖民到抗战胜利。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就是日本政客在此背景下建立的,除了效彷“东印度公司”这一“商业公司”形式,他们还想着蒙蔽中国及其他各国的视听,便于取得中日合作经营满洲的实效,避免将来发生异变时被当成国有财产而遭到没收。
同时保留着日本“下克上”的“优良传统”,避免议会的干涉,以保持其经济上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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